据悉3月1日起,某知名直播平台将主播打赏收入全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目及税率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裁定,平台和主播无法自行选择纳税申报方式。主播合法税筹,可咨询薪福多。
具体纳税计算规则如下:
网络主播打赏属于一种新型收入,也需要缴纳税款。具体如何缴纳则要分情况来看。上海市税务局热线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如果主播是公司雇员,那么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税款;如果主播并没有公司,仅以个人身份参与直播活动获得打赏则按照劳务报酬的方式申报。此外,打赏纳税方式比较复杂,如果没有更具体的信息难以判定采用何种方式申报税款,建议由税源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按照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蔡昌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了解主播的纳税情况,就要先分析他们的收入构成以及主播和平台之间的关系。
如果主播和平台之间是雇佣关系,签约主播的收入就比较单一,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按照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此外,主播也可能以个人、个人工作室和公司的名义与平台合作进行直播带货,在此情况下,主播的收入主要包括坑位费和佣金,有时也会有部分打赏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坑位费是产品的上架费用,是品牌方为了产品推广而支付给主播的服务费用,来源于品牌推广服务,适用增值税中的“销售服务”税目;佣金或称为销售提成,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税目。
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
企业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会是两种情况: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
另外,如果用人在与企业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建议走灵活用工模式。灵活用工人员每月在10万以下,是没有任何个税,超过10万,个税在1.5左右。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个税。
企业一旦缺没票入账,那么就需要先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再缴纳20%的股东分红个税,才能够提现自由使用,这样两种税率一加起来需要交的总税率就为45%了,100万业务,就需要交45万元的税费,这对于企业来说,税费也太重了。
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薪福多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合规途径帮助企业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获得合规的进项发票,使得企业的支出和收入都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纳税。
当老板,连1%的成本都要斤斤计较,却忽略了99%的灵活用工税务合规理念。很多人经常问薪福多,使用灵活用工平台是否存在风险?如果已经在采用灵活用工模式的企业在进行薪酬结算,可不可以不用入账报税?
灵活用工可以帮助企业平滑用工峰谷波动,灵活调整用工规模,降低用工成本,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同时控制用工风险。
灵活用工是相对性于靠谱劳动力(全日制劳务关系)来讲的一种用工形式,即除全日制教育劳务关系之外的其他全部用工形式全是灵活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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