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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稽查来了!涉及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云南、陕西等

发布时间:2022-08-17 16:01:24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督查公告,涉及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云南、陕西......更重磅的是,金税四期+智慧稽查+大数据,2022年最严稽查来了!


NO.1

最严稽查来了!


2022年,税务动作频频!


一、全国税收大督查开始了!涉及多个省份!


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督查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22年8月14日至19日组织开展第二批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云南、陕西省等6个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此次实地督查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中央巡视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二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留抵退税“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大措施落实情况)、减税缓税等政策落实情况和加快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外贸出口情况;


三是《意见》落实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情况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情况。


二、2022年,税务稽查新动向


6月21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征管执法不严问题,涉及20余省,偷逃个税47.22亿元。



审计署拥有金融、公安、税务等各方面的数据,也很多涉税违法行为是由审计署最先发现线索并移交给税务机关的!所以说,审计署的报告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税务稽查方向!


除此之外,税务总局还曝光多起个税违法案件。




三、六部门联合打击“三假”企业


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在六部门召开全国打击“三假”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提出“常打长打”,开展六部门联合常态化打击,进一步保持“严”的态势,强化“打”的震慑,提升“治”的效果。


四、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


2022年,严打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就近一个月来,税务总局连续通报300余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可见税务局的稽查力度有多大!


五、八大行业重点稽查



除上述外,这八大行业仍是2022年税务局稽查重点:电商行业、建筑行业、外贸行业、劳务派遣行业、医疗美容行业、直播、文娱行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


六、稽查新系统来了,比金三还强大


深圳市税务局公布:“智慧稽查”2.0版正式上线。



据悉,“智慧稽查”1.0版自2020年12月上线以来,在打虚打骗、部门协作、提升执法质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深圳税务稽查部门稽查执法的“良工利器”。


相比于之前的税务稽查系统,“智慧稽查”系统有何不同?




NO.2

警惕!2022税局将这样查企业


一、企业的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税局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二、企业成本费用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三、企业的利润


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同行业利润偏低等等。


四、企业的库存


随着大数据的到来,企业库存已经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税局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五、企业缴纳的税额


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等等。


六、企业的银行账户


在2019年实施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七、企业的社保


试用期不入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给入;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成为税局关注的重点。



NO.3

最严稽查来了


即日起,这21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1、月末或季度末发票大量作废。

2、公司的多数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


3、存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蓝字发票;


4、开票项目与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5、出现发票连续多次增量增版异常情况;


6、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等异常现象。


7、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不止是偏低异常,税负偏高异常也是稽查重点;


8、企业成立时间短,发票增量异常;


9、商贸企业进、销严重背离;


10、登记信息雷同,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


11、一个法人注册多家公司,经营范围相似,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


12、法人户籍非本地或年龄偏大、偏小;


13、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明眼一看不适合对外经营的;


14、企业长期零申报、长期亏损等经营异常情况;


15、生产能耗如电费情况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的;


16、公司注册地为虚拟地址;


17、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往来款挂账数额大;


18、公司所属行业属于虚开高危行业,如商贸行业、医药行业、高新企业等;


19、法人、财务负责人曾担任非正常户的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且法人与财务负责人交叉担保;


2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


21、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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