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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监管系统要来了!五大类违规核定将被监控

发布时间:2022-11-09 15:27:27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本次项目预算金额195万元,采购项目交付时间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定后五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系统上线运行,上线时间大概为2023年4月份。


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要求实现如下功能:


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实现经营所得申报管理,全面摸清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底账,全程跟踪汇缴人群的汇缴申报;

实现个人所得税数据质量监控与服务,识别个人所得税信息报送及预扣预缴申报的质量问题,及时开展数据治理;


实现个人所得税重大事项监控管理,对个人股权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分期纳税、转增股本分期纳税等事项,建立风险指标和分类分级预警指标;


实现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单点登录集成和菜单集成。



根据技术部分显示本次项目要求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疑似违规核定进行监控,同时可定位到疑点被投资单位和投资人:


1、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疑似违规核定监控功能。


2、提供年营业收入大于500万纳税人疑似违规核定监控功能。


3、提供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独、合伙企业疑似违规核定监控功能。


4、提供不得实行核定征收的中介机构疑似违规核定监控功能。


5、提供文娱等特定行业疑似违规核定监控功能。


据《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税总发〔2018〕199号,以下简称《五年工作方案》)提出,要“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规范,建立‘实名认证+办税提醒+信息推送+申诉咨询’的服务方式和‘一人式档案+风险共治+信用引导+分类分级管理’的征管方式,逐步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税改四年以来,与新个人所得税制相适应的“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征管模式已基本确立,税收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通过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完善征管流程,堵塞征管漏洞,在对前期税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的基础上,本期平台建设针对性强化了经营所得的申报管理;对股权转让、股权激励等个人所得税重大事项的监控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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