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解读 > CFO首选灵活用工,学会合规纳税

CFO首选灵活用工,学会合规纳税

发布时间:2020-09-27 10:54:01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现时劳动所得起征点为5000元,对普通灵活就业员工来说,个人多处灵活就业或兼职所得,均可以按劳务所得方式进行结算。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高收入灵活就业人员税率设置为3%、10%、20%、25%、30%、35%、45%七档,其中每月收入超过5000元部分的税率级距为:不超过3000元,税率为3%;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间,税率为10%;在12000元至25000元之间,税率为20%,在25000元-35000元之间,税率为25%。



对一些较高收入的员工来说,将原来的劳务计税纳入综合所得统一计税,即由原来800元以上劳务所得的20%个税,2万以上劳务所得的30%个税,变相调整为5000元以上劳务所得的3%、10%、20%的个税。因此,对于收入在5000元至40000元的灵活就业员工,将实现较低税费,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综上,企业作为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雇佣岗位工资越低的员工,所承担的税务负担越低,所以企业在用工时,可以优先考虑基础岗位的劳务用工,餐饮服务业、生产制造业尤其适用共享员工模式。


对疫情影响较大、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在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在 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这意味着企业可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将本年度亏损延长至8年结转,有想法的CFO们,快行动起来吧。



薪福多灵活用工平台是基于互联网实现企业用工及项目外包需求发布相应的任务。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人经营者基于平台根据企业发布的需求任务,领取任务,按时完成任务后,企业基于平台发放佣金给予个人经营者,发放佣金后需要帮个人经营者做个税申报(需要核定征收),从而实现了基于平台的众包业务。


基于对保险经纪、社交电商、物流等行业的了解,薪福多为企业、个人、政府提供合规减负解决方案。


在过去2年内深耕企业无票支出场景制定解决方案,服务共享经济时代下灵活用工企业的各个板块的问题。例如发票入账、企业利润虚高、一般纳税人税负过高、用工不合规等问题。

他们还看了

更多资讯

立即咨询行业专家

获取专属降本增效方案
x
方案获取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