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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开工难,推荐几种降本降风险的用工模式

发布时间:2022-05-06 16:13:09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面临“开工难、用工难”问题。在这种形势下,降本降风险的用工模式有必要了解一下。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服务针对的是“劳动者”。


适用于一些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的岗位,如常见的安保、服务员、流水线生产工人等,现在有些中高端岗位也采用了劳务派遣形式,由劳务派遣单位跟员工签订合同,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按规定不能超过10%。



2、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服务针对的是“业务流程”。


现在,劳务外包成为众多大型劳务密集型生产制造、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中企业的首选,常见的有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企业只需要考核承包单位所负责的业务流程的最终交付结果,对过程进行监管,最后评估、结算,从而能够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业务。



3、岗位外包


岗位外包针对的是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和人员。


由发包企业依据自身对部分岗位及其工作量的考量,决定外包的岗位和数量。例如不少互联网大厂将一些技术研发、后勤等岗位外包出去,从而解决内部编制不足的问题。


4、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当下大热的话题,备受企业关注。


它能够更好地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可能会成为备受企业欢迎的新用工模式,但只能适用在某些特殊的行业和岗位,例如快递/外卖配送员、销售人员、技术支撑、运维人员等。这些工作区域、工作时间较为灵活,可自由支配,不受限于企业硬性规章制度的管理。


这些用工模式都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内部编制不足、非核心岗位流动频繁、HR事务性工作繁多等问题,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提高核心业务竞争力,优化内部的用工结构。


那以上几种用工模式中,企业在员工管理与承担责任都有哪些区别?其中一个关键是搞清楚劳动者合同跟谁签,受谁管理的问题。


劳务派遣服务中,“你用人,我管人”是一个显著特征。劳动者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但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如若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区别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服务中的发包企业不参与对劳务承包单位员工的管理,包括服务中需要用到员工数量的多少,岗位的分配等等,因此对这些员工基本不承担责任。


区别于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是由发包方决定外包的岗位和数量,需要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区别于以上3种用工模式,灵活用工模式中企业和创业者双方签订的经济服务合同,地位平等,不属于劳动关系。企业只需要在灵活用工平台上发布任务,给予领取并交付任务的创业者相应的报酬即可。


如果企业要降低用人成本,一定要使用合规的降本方式,避免因小失大,给企业带来更严重的风险,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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