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支持灵活用工的背景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灵活用工方式正在被市场广泛使用。
但是,由于灵活用工行业发展不够成熟,缺乏统一有效的规制,当下行业也存在和滋生了众多问题,比如一些灵活用工平台被异化为偷税漏税、虚开发票、洗钱的工具;一些中介机构以委托代征资质为噱头帮助企业避税,开展不真实宣传;一些企业套用灵活用工平台无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引发员工申请仲裁风险,并引发不缴纳社保的后续税务稽查风险。
国家和地方政策对冒用灵活用工身份的行为,其实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2年4月1日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经济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税务机关应监管审查冒用灵活用工人员身份、套用灵活用工税收政策的违规行为,包括在直播带货、微商销售、财产转让(含股权转让)、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等过程中是否存在套用灵活用工政策的违规行为。
有些企业套用灵活用工政策,将本公司的正式、全日制的员工,通过和灵活用工平台私密合作,在灵活用工平台上将全日制员工变相注册为灵活用工,实现这些“灵活从业者”一方面能从本公司继续获得正常收入并获取发票,另一方面又可享受到灵活用工极低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收入不减、税费减”,最终变相提高自己的到手收入。
还有一些灵活用工平台上的企业将自己的企业客户注册为灵活用工人员,以此套用灵活用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费的降低。据某灵活用工平台反映,自身仅有19%的会员是主动注册的,另外81%的会员都是企业自带会员,他们借用灵活用工平台只是为了走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等程序,以此表面上实现“四流合一”,满足税务局对发票等的监管要求!
为了堵住这些严重和隐秘的税务漏洞,税务机关加大了系统线上审查比对数据的力度,除此之外,还采取随机电话查询灵活用工人员相关情况,了解核实灵活用工人员身份是否属实、从事的任务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全日制用工、高管薪酬等套用灵活用工政策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借着灵活用工名义虚开发票、对私转账等违法行为。在此高压打击下,以后冒用灵活用工身份、套用灵活用工政策的不法行为将处处受限,无处遁形!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合法合规享受政策才是长久之道,同时平台要守住本心不能被利益驱使!做好风控为客户负责,为灵活就业人员负责!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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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
目前,企业灵活用工的主要类型包括较为成熟的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劳动关系;劳务外包、个体经营等劳动关系;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伴生的众包、共享用工等新模式新业态用工形态。
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新技术的发展,新的人力资源分配方式也开始涌现,互联网的分散性、需求的阶段性使得灵活用工开始备受关注。
“灵活用工”虽然已经广泛应用在各行业中,但它还没有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定义并解释这一概念,这也是目前灵活用工市场最大的不确定性所在。现存的法律法规中的依据有哪些呢?
企业未去的发票入账,可以将直接的是个人自行去税务局开发票,转变为企业通过有合规资质的第三方平台“薪福多”开具6%增值税发票。而合法合规的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个税成本、财税风险。
为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开放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试点政策。近日,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内部调研集群注册政策可行性及合法性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便是:线上接单、线下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究竟应该受哪个地区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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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种合理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利用上海的税收优惠政策,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上海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可以解决之前的所有问题?企业如需税务筹划,可以联系薪福多专家热线0571-8787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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