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上对《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二审后的条例又增加了哪些亮点呢?
1、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平台企业应当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记者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条例中第十八条明确,对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应当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平台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2、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股权,分红等方式激发人才活力
在人才发展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以人为本的人才激励机制。深化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完善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对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3、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共享用工
一边是员工“闲得慌”,一边是企业“用工荒”,这两种状态如何调和呢?在条例的第三十八条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为用人单位、求职者等市场主体提供用工指导、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开展共享用工。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强化规范管理,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注:本文来源网络转载,如侵权,联系我们删除!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在平台上,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
超市可将该业务外包给灵活用工平台,由平台分包给个人,超市将推广费用支付给平台,平台给超市开全额发票,最后平台给个人发放酬劳进行报税。
其能够运用的场景也极其广泛,例如直播平台KOL、MCN机构的直播合作,技术咨询专家顾问、技术项目公司的众包合作,共享经济平台,共享出行,住宿的共享合作等。像滴滴、顺丰、碧桂园、58速运等都在使用这种模式。
随着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推出,薪福多依托委托代征模式的灵活用工与自由职业结算服务平台呼之欲出。
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薪福多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合规途径帮助企业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获得合规的进项发票,使得企业的支出和收入都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纳税。
当老板,连1%的成本都要斤斤计较,却忽略了99%的灵活用工税务合规理念。很多人经常问薪福多,使用灵活用工平台是否存在风险?如果已经在采用灵活用工模式的企业在进行薪酬结算,可不可以不用入账报税?
灵活用工可以帮助企业平滑用工峰谷波动,灵活调整用工规模,降低用工成本,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同时控制用工风险。
灵活用工是相对性于靠谱劳动力(全日制劳务关系)来讲的一种用工形式,即除全日制教育劳务关系之外的其他全部用工形式全是灵活用工。
立即咨询行业专家
获取专属降本增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