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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再提“灵活用工”概念,后期是否会对企业、财务人员造成风险

发布时间:2022-11-14 15:08:13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灵活用工到底是什么,哪些业务属于灵活用工范畴,应用灵活用工会不会对企业和财务人员带来风险,这些是当前企业和财务人员在观望的重要事项。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在北京闭幕。会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李克强指出,今年继续鼓励增加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同时广开灵活就业的渠道,这证明着我国政府在大力支持灵活用工业务的发展,原因在于传统的固定用工模式已经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大量的人在做兼职,而兼职工作不需要缴纳社保,企业要给这部分人付兼职费用,需要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方式转变现金流,一方面国家不好管控,另一方面税源受损。



所以对于兼职人员和非全职人员,国家需要给企业一定的空间来应对,将本就存在的业务合规化,这也就是灵活用工得以被认可和发展的基础。给予企业用工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保证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并且在根本上保障国家税收,灵活用工模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契机。


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到底什么是灵活用工,所谓灵活用工是指自然人自带工具、自负盈亏,与企业之间非雇佣关系的合作用工模式。


举例说明:


假如超市在节日需雇佣一批大学生做地推,雇用20个人,期限是半个月,大学生拿着公司的传单出去发,发一张传单一毛钱,有拿着传单上门的给大学生5块钱奖励。这种用工模式在传统的认知里面属于临时工,但是临时工按劳动法规定也需为其缴纳社保,这样就增加了用工单位的成本。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选择私账发薪,却忽略了这中间有税务稽查的风险。



所以企业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又能合法发薪,该如何办呢?


答:企业可以选择灵活用工模式


如何操作呢?


超市可将该业务外包给灵活用工平台,由平台分包给个人,超市将推广费用支付给平台,平台给超市开全额发票,最后平台给个人发放酬劳进行报税。


企业方资金流和发票流对应,并且没有直接用工,没有风险;灵活用工平台跟自然人签订业务分包合同,给个人完税后发放酬劳,税务认可;自然人获取的酬劳是税后的,不需要汇算个人所得。合法报税后,又能解决企业方降低成本的难题,可算得上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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