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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中小企业,三种典型的灵活用工税筹模式

发布时间:2020-12-16 11:16:09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外包模式涉及企业的三个方面,劳务平台和自由职业者。通常,作为外包方的企业将任务外包给劳务平台。付给自由职业者的佣金和劳务平台的服务费打包并付给劳务平台。


劳务平台向企业开具全值增值税用票(税率为6%),然后劳务平台分包给自由职业者从事业务,并通过各种方式将其劳务收入转换为营业收入,并应用个人所得税批准征收以达到所谓的节税目的。


 

目前对几家热门的劳务外包平台并对其业务模式进行分析,根据其将劳务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的方式不同,将其分为三种典型的灵活用工税筹模式:

 

1、模式1:自由职业者作为自然人的直接税收筹划;

 

2、模式2: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从事自由职业者的税收筹划;

 

3、模式3:将自由职业者转换为最小的市场实体(个体工商户)单位以进行税收筹划。

 

兼职的风险也有相当大的风险。在灵活用工过程中,业务外包工作的风险相对最低,因此薪福多灵活用工服务平台是基于互联网实现企业用工及项目外包需求发布相应的任务。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人经营者基于平台根据企业发布的需求任务,领取任务,按时完成任务后,企业基于平台发放佣金给予个人经营者,发放佣金后需要帮个人经营者做个税申报(需要核定征收),从而实现了基于平台的众包业务。

 

目前,大多数劳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所谓解决方案不能充分解决当前企业灵活就业的痛点,但存在税收隐患。

 

当然,也有一些正式的平台服务提供商,它们不同于劳工服务平台,只是作为第三方工具平台,是基于自由职业者合法合法地将自由职业者转换为营业收入,再转换为个体工商户向公众开放,与个体工商户开展业务,依法适用经批准的税收征管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供财税优化、智能发薪等服务。


 



薪福多自始自终致力于灵活用工领域发展,健全企业用工管理体系,向往成为社会化灵活用工解决方案引领者。希望本文能帮助公司确定合法和合规的灵活就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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