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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网络主播,如何应对高个税困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14:59:13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互联网的发展,让很多新兴行业诞生并迅速崛起,其中直播行业就是个典型代表。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中国在线直播行业将保持稳健发展,行业后续将持续围绕专业化以及商业化展开激烈争夺。



网络主播成为高收入“新贵”,月入上万是很平常的事,但网络主播纳税意识薄弱。主播的收入有将近30%被平台抽走,为了保持足够的利益,几乎没有主播会主动缴纳个税,反而导致其群体成了税务部门重点的稽查对象。


3.9亿元收入主播漏税被追缴 税务部门稽查严格


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就有查处案例,某直播平台支付给直播人员收入3.9亿元,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该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实施“信息管税”,重点针对新兴的行业业态堵塞税收漏洞,尤其大型直播平台将成为重点稽查目标。税务人员从直播平台的规模以及缴纳税款情况进行分析,企业规模与纳税比重差别很大的,以此为突破口测算直播平台纳税易产生的漏洞。


根据法律关系,网络主播个税缴纳分三种情况:


对于雇佣劳动关系(即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法律关系下,直播平台需承担为主播缴纳社保以及代缴个税的义务,直播平台需要承担过高的用人成本。



对于劳务关系(即主播为了灵活兼职人员,与直播平台签署劳务合同或协议),主播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适用税率20%~40%。此法律关系下,直播平台支付给主播的佣金无法直接列支企业成本。


第三种情况,反过来认定直播平台为主播提供服务(如主播通过设立个人独资公司,如个人工作室与直播平台进行合作),则主播可能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方式纳税,适用税率5%~35%。这种法律关系下,平台的扣缴义务也会发生变化,在资金流转方面可能还涉及更为复杂的法律和税务问题,税收筹划问题更多更复杂。


直播是灵活用工模式的典型行业之一,也就是主播与平台间多为劳务合作关系,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佣金收入越高个税压力越大。众所周知,主播收入普遍偏高,意味着其可能要承担高达40%的个税。


高收入主播如何应对高个税困局?


灵活用工平台解决方案巧“破局”


灵活用工平台的解决方案将佣金代发与税务筹划合二为一,重点解决网络主播们的高个税问题,操作流程简单便捷,方案效果优质高效。



合作流程:企业(直播平台)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委托协议,并在平台发布任务 → 主播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在平台领取任务 → 个人任务后,平台代替企业将佣金发放给主播并为其完成个税的代申报,同时,平台给企业开具发票。


方案效果:通过方案,原来传统用工关系转变为个人经营合作关系,个人无需自行去税务局开发票提供给直播平台,主播们还享受个税的核定征收,税率为1%左右,优化个税支出,合法合规获得更多个人收入。


平台的佣金代发解决方案集任务共享、税务优化、结算发放、查账对账于一体,整个流程坚持“四流合一”(即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保证业务的真实有效性,让合作方放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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