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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短信紧急通知!6月30日前务必完成这件事,否则罚款一万

发布时间:2020-06-19 10:55:39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这几天有些朋友

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如果您收到了这条短信,请务必高度重视!这是税务部门对还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进行的提示提醒。

请您在6月30日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避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信用



一、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后果怎样?


(一)如果您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果您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1.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2.不如实申报导致不缴或少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报拉响:

(1)擅自删除“预填报方式”下工资薪金收入的明细记录,或进行虚假申诉,少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2)仅申报工资薪金所得而拥有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隐匿不报导致少缴税款。

(3)取得综合所得项目收入,支付单位未预扣预缴申报,个人也不自行追加填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4)错误修改预填的“三险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编造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项目,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5)虚增已缴税额、免税收入,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二、如何办理申报作废、更正申报?



申报完成后,如果发现申报有误,您可以通过个税APP自行完成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

路径:登陆个税APP,点击最下方【办税】-【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选择已完成的申报记录即可进行更正或作废。

6月30日!6月30日!!——个税年度汇算截止日期。接下来的画风又将如何变化呢?“一条路,落叶无迹,走过你自己……”如果您未能在6月30日之前履行税法赋予您的义务,您等来的只能是:“责令”“限期”“补税”“滞纳金”“罚款”以及不诚信的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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