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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如何发薪,员工长期工资5000元以下将被查

发布时间:2021-07-21 11:14:23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社保入税后,员工医社保缴费基数要按照什么标准申报,一直是经办人很纠结的问题。


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还是最低缴费基数?员工的缴费基数可以调低吗?


前段时间,有HR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公司有一些员工缴纳的医社保基数太高了,为了控制单位成本,就想着给这些人降低缴费基数,申报系统却显示“无法操作”,这是为什么?


社保全面入税


员工工资要真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指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因为之前这笔费用都是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征缴,之后才会由税务部门进行代征。进行了这种改革之后,所有的费用全部都有税务部门征缴。在出现这种变化的情况下,众多企业都必然要为员工缴纳社保。随着社保全面入税,单位为了少缴社保,一般都是给员工缴纳最低社保基数。


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中指明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


插播小知识: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因此,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如实申报员工的工资总额,不能以员工的基本工资,或当地最低缴费基数申报。


那么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社保是否有风险呢?


2021年员工工资


成税务局稽查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员工工资的税收起征点是5000元,有些单位为了减税,会将员工的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由员工找票报销的方式发工资。


对于员工工资普遍在5000元以下的公司,税务局稽查的可能性会增加。我们通过一则税局稽查案例来看:



针对上述费用的异常情况,该公司最终承认把工资的一部分由员工通过发票报销方式发放,其余部分以工资形式支付。


稽查人员会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5000元的人数占比情况。


所以,在工资发放以及工资架构上,单位一定要非常注意,避免涉及偷税风险!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依法追缴各项税费、罚款共计120万元。


注意了,8类风险点


为啥税务局一查工资就会有问题?请对照自查一下,企业是否存在以下25个风险点。



工资表9大涉税风险


你知道么


特别提醒:以下6种“避税”方法行不通了!


1、虚开发票抵扣


有些公司自认为很聪明,为了“避税”将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长期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那时不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


2、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一人一税号,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了!


3、大量员工零申报


注意了,大量员工长期工资在3500元或5000元的,风险巨大,将面临个税稽查。


4、故意不用公司银行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虽说没有明文规定,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但一旦被查,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想想也是,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抱着大量现金发工资。


5、补贴未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未将话补、餐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等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


6、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却因为无法取得发票,而变成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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