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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税筹划:教育行业节税方案,有需要的收藏

发布时间:2020-08-20 16:01:07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服务    

教育培训行业发展潜力大、业务形式灵活、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行业集中度较低,中小型教育机构的数量占比达到95%以上,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教育培训行业呈现出多种类型,主要分为传统线下培训、线上线下结合、线上授课培训等。


与传统教育相比,在线教育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对分散的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由于在线教育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以及很可观工资可拿,国内涌现众多老师成为线上授课讲师的情况,但是其中也存在不少税务问题。



综合分析,在线教育平台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在线教育平台所对外支付的费用通常需要取得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但由于合作方大多为讲师个人,实践中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较为普遍。如果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在线教育平台支付的费用面临着无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风险。如果此时平台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不合规的发票进行税前扣除,还将面临虚开发票的风险。


2、很多老师在某一单一学科领域经验丰富,在平台做讲师时收入较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区间为20%-40%)则税负较重,拿到的钱比较少。而且目前有些教育平台在支付老师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又增加了税务风险。


3、在线教育平台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平台支付老师报酬或渠道费用时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平台的增值税税负较重。


两大优质解决方案


针对合作讲师的案例:如李先生在北京一家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做兼职讲师,主要线上授课,已从事8年,工资薪酬也越来越高,平均月工资薪金为10万元。,按照劳务报酬缴税,一个月只能到手75000元,其他情况不考虑。



方案一:税务筹划(针对讲师个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李老师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再通过自己的工作室与该教育培训机构签约。该企业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形式打入讲师的工作室账户中,讲师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 通过这个方案,该讲师使用了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个人独资企业企的节税模式,税率0.5-2.1%,从而保证实际税负较低, 对于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因为改变了交易模式,所以不再需要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还能从讲师的工作室获得发票以及增值税抵扣,既降低了风险的同时,还提高了经济效益。


针对在线教育平台节税案例:


如果该教育平台全国有10位雇佣的讲师可以达到月收入10万元,统一按照北京的社保等最低标准缴纳,一个月公司总支出超过108万余!



方案二:灵活用工(针对该教育平台)


将10位讲师与教育平台关系转为共享经济众包模式,结算讲师费用可以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税,按照月收入低于10万免征增值税代开免税发票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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